6月23日,山西省能源局下發(fā)《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風電光伏發(fā)電項目建設的通知》,提出:為圓滿完成國家下達我省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,今年新能源裝機規(guī)模新增1000萬千瓦;
2021年保障性并網光伏項目原確定的并網時限為2022年6月30日。受疫情、土地政策 調整等因素的影響,將保障性并網光伏項目并網時限延長至2022年 9月30日。
省能源局將加大對項目督導工作, 建立考核獎懲機制,以縣(市)為單位進行考核,存在2020年之前已安排且指標未收回的項目建設進度慢或長期不建情況的縣 (市),原則上不再安排新的建設計劃。